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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机构全体会议

国家有义务尊重国际人道法并确保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

在任何时候,对于尊重国际人道法并确保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国家都承担首要责任。并且,《日内瓦公约》和其他国际人道法文书的缔约国均负有义务在其国内立法中实施国际人道法。

 CC BY-NC-ND / ICRC

国际人道法一直是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人类生命和尊严的关键工具和必不可缺的法律框架。因此,加强对国际人道法的尊重是最为重要的唯一途径,有助于改善对没有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之人的保护。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成立了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机构,事实证明这些机构大大有助于履行上述义务。

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机构全体会议

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机构全体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日内瓦召开。共有来自133个国家和16个国际组织的28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他们与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代表以及多位独立专家齐聚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在通过国内法律和政策加强在武装冲突中的保护工作这一宏大主题之下,商讨重要的国际人道法议题。

会议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组织召开,并得到了瑞士联邦政府外交部的支持,瑞士传播国际人道法部际委员会以及瑞士红十字会也积极参与。会议重点讨论了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在保护文化财产、提供医疗救护、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流离失所者和移民等领域的角色和工作,旨在发现如何通过国内法律和政策促进国际人道法得到尊重的良好实践。

通过开放的讨论和经验分享,全体会议希望确定良好实践和行动方法,从而在武装冲突局势中提供更好的保护,并使国际人道法国家机构在促进国际人道法得到更多尊重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与会者试图确定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机构在这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这类机构如何能更好地贡献力量促进国际人道法在国内外得到更大尊重。会议还为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提供了平台,与其他同行交流各自开展的行动和取得的经验。最终,此次会议能够激励并支持尚未成立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或在某些领域不够活跃的国家也有兴趣效法而行。

之前的全体会议重点讨论的议题包括:"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地位和运作方式"(1996年6月)、"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影响和作用"(2002年3月)、"预防失踪、找出失踪人员下落并援助失踪者家属的法律途径和机制"(2007年3月),以及"遏制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罪行:基于国内实践推广'整合'的工作方式"(2010年10月)。

 也门,萨那老城。 CC BY-NC-ND / ICRC / H. Al-Hansi

全体会议的讨论议题

鉴于当今武装冲突对人类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很多时候都与缺乏对国际人道法的尊重密切相关,全体会议议程重点讨论一些从法律和人道角度都需要各国予以考虑、理解,施行政策,并进行法律决策的重要议题。目前许多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成功经验显示,当这些委员会有效运作并拥有必要的工作能力时,他们能极大地帮助国家政府履行其在国际人道法下的义务,并实现这一领域的政策目标。

流离失所者在去往尼日利亚迈杜古里的路上


全体会议的议程包括:

  • 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角色和工作;
  • 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
  • 在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局势中保护医疗救护;以及
  • 在武装冲突局势中保护国内流离失所者和移民。

针对这些主题的讨论在全体会议和主题论坛上展开,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代表以主持人、小组发言人、报告人和撰稿人等个人身份参与了讨论。

全体会议还包括以下主题的周边活动:

  • 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对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机构的贡献;
  • 对新武器、作战手段和方法的法律审查;
  • 对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务公司的规制及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在这方面的作用。

另外,会议还主办了题为"城市战:应对人道挑战"的主题讨论,并由此启动了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下一轮会议。

 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架构和工作

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的架构、使命和工作流程在每个国家会有所不同。每个国家委员会都依照其国情进行了相应调整。但大多数国家委员会都是政治军事当局及决策者就国际人道法相关事务的跨部门、多学科顾问机构。它们的作用通常包括推广、建议和协调国际法律文书的批准或加入的所有相关事宜,以及在国内层面实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还致力于推广国际人道法并通过各种方式确保其得到尊重,如支持将其纳入教育项目和行动框架中,批准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战略方针。他们还为发展国际人道法提供支持。

 

另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副主席克里斯蒂娜·贝利女士在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机构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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